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考试公告
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20年11月14日至15日在石家庄市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时间 级别 |
11月14日 |
11月15日 | ||
上午 10:00-12:0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30-12:00 |
下午 14:30-17:00 | |
助理试验检测师 |
公共基础 |
道路工程 |
桥梁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水运结构与地基 |
水运材料 | |||
试验检测师 |
公共基础 |
道路工程 |
桥梁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水运结构与地基 |
水运材料 |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的人员应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二)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累计工作年限。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从事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2020年公路检测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三、免试条件
(一)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对于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四、报考程序
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除试验检测考试中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于审核。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0﹞273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20日。
2.审核时间:2020年9月12日至9月25日。
3.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4.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5年内)、Ⅲ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1.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
2.地点: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13日。
2.方式:报考人员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点击“我要考试”,选择“考试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平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与教材
试验检测考试大纲依据《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中,考生可免费下载并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0年版)》。
六、考试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考试费用。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8〕1775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公共基础》61元、《道路工程》61元、《桥梁隧道工程》61元、《交通工程》68元、《水运结构与地基》68元、《水运材料》68元。
(二)缴费方式。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9月25日前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报名。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缴费并填写发票相关信息,过期不再开具发票。
七、成绩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均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疫情防控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日进入考区前须通过河北政务服务平台“冀时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健康码须为绿色;考生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须正确佩戴口罩。
九、其他事项
考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应保持联系畅通,考试承办机构将通过发送短信或拔打电话等方式通知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0311-88192160
附件: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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