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职水函[2019] 364 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承办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 68号),现就做好201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试验检测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后核查
请各考试承办机构对本考区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工作原则上采取查阅网上报名材料的方式,系统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做到应查尽查。查询本考区情况和反馈抽查结果均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完成。
二、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考试承办机构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本考区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参考样式见附件),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应建立畅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有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中心。
三、处理不实承诺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在“信用交通”网站公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工学、理学、管理学等专业明显不符的,按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已有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老考生)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符合报名条件年度及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部职业资格中心水运职业资格处联系。联系电话: 010-65299055, 传真: 010-65299027, 电子邮箱: leleyul3@qq.com
附件: 201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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