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监理概论教程(64)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12/10 13:05:28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安全生产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是对施工安全进行过程控制,应以预防为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对施工生产安全情况、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施工,责令其改正;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督促承包人做好洞口、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督促承包人有效控制现场的废水、扬尘、噪声、振动;坠落物等,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审查承包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发放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牌》和法定检测机构发给的《检测合格标志》。

(4)督促承包人定期组织施工安全自查工作。

(5)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评述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安全作为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之一,使预防落到实处。

(6)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作为安全监控的重点,可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加大检查监控力度。

(7)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现场监理应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