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公路项目工作程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量逐年增加,渠道也越来越多,其中世界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外资来源。自1980年5月世界银行恢复我国的会员国地位以来,我国先后从世界银行贷款数百亿美元用于发展经济。世界银行贷款也是我国公路建设利用外资最重要的来源,这对加快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公路项目既要遵循我国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又要遵循世界银行项目贷款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世界银行对贷款项目的管理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程序和制度,对其贷款的项目,从开始到完成投产,必须经过选定、 准备、评估、谈判、实施与监督、总结评价等六个阶段,称之为“项目周期”。
1.项目的选定
项目的选定主要考察由借款国提出需要优先考虑并符合世界银行贷款原则的项目。在选定阶段,首先由借款国对诸多项目进行初选,被选项目必须提供准确、完善的原始资料,初步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以及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借款国在项目初选确定后,便可着手编制“项目选定报告”(相当于国内项目的建议书)。报告中应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建设条件、建设计划,说明完成项目的关键性问题、项目的初步经济评价。项目选定报告送交世界银行进行筛选,经世界银行选定后,列入其贷款计划。
2.项目的准备
项目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这是世界银行确定项目贷款的关键性步骤,由借款国在世界银行专家协助下进行。
在可行性研究中,应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市场调查预测、建设条件、工程技术、实施计划和组织机构等做出估计;进行财务和经济评价,做出风险估计;还要对其环境影响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提出几个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比较和分析,推荐最佳方案。最后,编制一份详细的“项目报告”,即可行性研究报告。世界银行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较严,一般要求达到我国初步设计的深度。
3.项目的评估
借款国提出“项目报告”后,世界银行派出由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行实地考察,全面系统地检查项目准备的工作情况和各种原始资料,并与借款国有关部门和设计、咨询机构进行讨论和核实。
评估时,将从技术、组织、财务和经济等几个方面,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规模、资源条件、市场预测、工程技术以及财务、经济分析做出全面评价。
4.项目的谈判
项目评估通过以后,世界银行邀请借款国派代表去世界银行总部就贷款协定进行谈判。谈判内容不但包括贷款数额和分配比例、费率、支付办法、还贷方式和期限、采购方式、咨询服务等,更重要的是确定借款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措施和执行机构。
谈判达成协议后,由借款国政府(我国为财政部)出面,签订正式贷款协定,并签署担保协议书(我国由中国银行担保),然后由世界银行主管地区项目的副行长签署后报送执行董事会或行长批准,经联合国登记备案后,正式生效,可以开始提款,进入实施阶段。
5.项目的实施与监督
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借款国负责项目的执行和经营,世界银行负责对项目的监督。项目实施时间从决定投资开始到投产为止,借款应严格执行贷款协议和制订项目执行计划和时间安排方案,包括进行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工作。如果计划不妥善,就会拖延进度,延长工期,以致影响项目可能得到的盈利。
世界银行一般根据借款国报送的项目进度报告,掌握项目发展情况及借款国对贷款协议各项保证的履行情况,并了解项目的实际执行有否违反协议规定及其原因,以便与借款国商讨解决方法,或者在适当情况下同意借款国变更项目的具体内容。
除通过进度报告掌握项目的情况外,世界银行还不断派出各种高级专家到 借款国视察,随时向借款国提出有关施工、调整贷款数额和付款方法的意见,并逐年提出“监督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
6.项目的总结评价
在贷款全部发放完毕,项目开始投产后一年左右,世界银行要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出初步评价。这个工作由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指定专职董事领导的“业务评议局”负责,它是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执行董事会或行长负责。这一总结评价工作,相当于我国的“后评价”。
世界银行对已建成项目进行总结评价的目的,在于吸取经验教训,为今后执行同类项目积累经验,同时,也是对借款国在实施项目中成绩优劣的评价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能力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