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和附则等十章,共计六十六条。其主要内容可分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财务报表基本内容四部分。
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通常也叫基本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也称为会计实体、会计个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和组织。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核算内容的空间范围,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不是同一概念。一般说来,法律主体往往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并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2.会计分期(又称会计期间)
会计分期指将企业持续不断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分割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据以处理经济业务、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年度是基本的会计期间,我国采用的是历年制的会计年度,即以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会计年度;除了基本会计期间之外,《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了一些会计中期,即短于1年的会计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中期的起讫时间也一律以公历的起讫日期为准,例如:年分为两个半年度,即1月1日至6月30日为一半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半年度。
3.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为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前提条件下进行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标准和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3)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4)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5)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6)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利用。
(7)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8)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9)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也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10)实际成本原则
实际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1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包括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际成本核算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重要性原则,共13原则。
重点注意:权责发生制,谨慎性原则。
5.会计六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
财务状况是指企业在某一日期经营资金的来源和分布情况,一般通过资产负债表反映。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由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构成。
(2)反映经营成果的要素
经营成果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结果,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与耗费相比较的差额,一般通过利润表反映。经营成果的要素由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反映。
6.会计等式
会计等式也称会计恒等式,是运用数学方程的原理来描述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各有关会计要素之间数量关系的一种表达式。会计等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静态会计等式
静态会汁等式是由静态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组合而成的会计等式,也是反映企业一定时点上财务状况的会计等式。可用公式表示为:
资产﹦权益
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上述会计等式就是静态会计等式,企业资产的数额,完全取决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因此,资产和权益在任何时候都是相等的。即使企业发生任何经济活动,也不会破坏这一恒等关系。它表明企业在某一特定时点所拥有财产状况,明确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会计工作中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理论依据。
(2)动态会计等式
动态会计等式是由动态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利润)组合而成的会计等式,也是反映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经营成果的会计等式。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
这一会计等式就是动态会计等式,它表明了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与相应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