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在农林和生命科学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立志投身国家农业建设和农村社会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学校在特色优势专业领域面向全国范围计划招收60名理工类考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符合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良,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竞赛全国竞赛(决赛)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4.高中阶段以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考生。
5.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学科论文或作品的考生。
6.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获奖考生。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1日至3月3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要求在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4个不同专业(类)。
2.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志向、学习情况、认知体会、个人特长、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
(3)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推荐信。中学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考生思想品德情况、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
(4)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品复印件,其他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或单位公章);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报名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结果反馈表》(附件2)。考生所在中学须对报名考生及考生报名材料在校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学填写。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于2016年4月6日之前使用邮政(EMS)快递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中学应对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所在中学提供虚假考生信息,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与后续认定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2016年4月,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
2016年4月30日左右,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2.考核
时间:2016年6月12日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考核方式:主要通过面试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考核具体安排请及时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五、入选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1.入选考生分A、B两个等级,学校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其中前20%为A等,其余为B等。
2.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拟入选专业(类)。
3.入选考生名单及其拟入选专业(类)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2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并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2.入选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必须与入选专业(类)相同且顺序一致。
3.录取分数优惠政策和专业安排
(1)认定为A等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并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
(2)认定为B等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B等入选考生业安排: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但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6-1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三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四专业(类)志愿。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七、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3.自主招生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入学报到后,学校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反馈
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殊类型报名系统(http://zhshw.nwsuaf.edu.cn/),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十、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