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本科A批(含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民族班和预科班)和本科提前批艺术类等招生院校的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6-8日进行,现将填报志愿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填报志愿的时间:7月6日8:00至8日17:30。请考生点击我局网页上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的资格
1、凡投档成绩达到本科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文史、艺术、理工和体育类(包括已填报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均可填报本科A批院校的志愿。投档成绩未达到本科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2、凡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376分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参加我省艺术专业考试的类别选择填报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和专业。
3、取得省外院校艺术“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资格的艺术类自划线院校和专业。
4、取得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入选资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及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特殊类型的招生院校。
5、符合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见我局网站公示名单),可以填报本科A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考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和海南医学院(详见《填报志愿指南》第168页至第169页)。
6、限制报考本科A批录取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A批录取学校和本科提前批中属本科A批录取的学校志愿。
三、志愿的设置
1、本科A批(文史类、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12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个科类各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校考”学校(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投档安排在在本科A批平行志愿投档后进行。
5、本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投档安排在地方专项计划平行志愿投档后进行。
6、民族班和预科班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7、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四、填报志愿的要求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的高等学校及招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确定报考学校和专业。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1、文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详见《填报志愿指南》第42页至第76页)。
2、理工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详见《填报志愿指南》第76页至第164页)。
3、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的界面单独设置)(详见《填报志愿指南》第164页至第167页),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投档时,先按体育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体育类未能投档,则再按理工类的考生投档)。
4、参加我省艺术专业考试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详见《填报志愿指南》第24页至第33页)。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文史类本科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在本科A批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考生若在本科提前批未被所填报的艺术类院校录取,则可以参加本科A批院校的录取。
5、参加省外院校艺术“校考”取得合格证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填报志愿指南》第282至290页提供的艺术类自划线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填报取得相应合格资格的招生学校志愿,并将志愿填写在志愿填报系统里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栏内。对于省外艺术“校考”学校,我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局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的高考卷面成绩提供给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投档时我局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给学校投档,由学校通过网上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如果也参加了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成绩,也可以同时填报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4至33页中所列的相关专业类别的招生学校。如果考生仅参加了省外学校的“校考”而没有参加我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则考生不能填报《填报志愿指南》第24至33页中所列学校的志愿,已填报的也不能投档录取。
6、取得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应将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特殊类型志愿栏。考生在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时,也可选择兼报本科A批相应科类普通招生院校的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的特殊类型志愿投档,招生院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各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省考试局测算的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确定录取。如果考生未被所填报的特殊类招生院校录取,则可以参加本科A批普通招生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特殊类型的招生院校及专业名称详见我局网站的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考特殊类型批招生院校及专业名称》)。
7、有资格报考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考生(招生条件见《填报志愿指南》第5页),既可以填报在本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预科志愿(详见《填报志愿指南》第171至172页),但预科志愿必须填报在预科志愿表中,不得在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表中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的投档安排在本省高校联合办学专业投档后进行,如在本科A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省高校联合办学专业志愿中已被投档,则其预科志愿表中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8、考生要根据本人高考体检结论,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就读院校及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查看院校招生章程相关的限报规定,选报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就读的院校及专业。
9、考生应根据《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认真填写和校对,确保志愿信息的准确无误。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省考试局网站上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时要按“志愿填报系统操作指南”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漏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有关说明
1、已填报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若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则所填报的本科A批院校志愿不再投档;考生若未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招生学校录取,则可以参加本科A批院校的录取。
2、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各类别(即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的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局将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并将于7月10日通过我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对于此类考生的投档办法是在文化成绩达到376分的考生中,以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投档后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选择填报学校。
3、在《填报志愿指南》第68、69页刊登的院校代码为2118海南大学文史类专业代码为48-53等6个专业和第148、149页刊登的院校代码为2118海南大学理工类专业代码为92-A3等12个专业的办学地点均在儋州校区。(详见省考试局网站公告的《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招生专业目录》)。
4、在《填报志愿指南》第54页刊登的院校代码为1150厦门大学文史类专业代码为12和第113、114页刊登的院校代码为1150厦门大学理工类专业代码为27-34等9个专业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的专业。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将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单独设置院校代码,院校代码为2898,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不变。考生如要报考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应选择2898院校代码填报。(详见省考试局网站公告《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的院校代码及专业名称》)
5、个别学校录取时,对高考语文、数学及英语科目的原始分有要求,现将原始分和标准分的成绩对照表公布如下,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科类 |
科目 |
原始分 |
标准分 |
文史类 |
语文 |
95 |
639 |
英语 |
120 |
670 | |
115 |
657 | ||
110 |
643 | ||
105 |
631 | ||
100 |
621 | ||
90 |
600 | ||
理工类 |
数学 |
127 |
768 |
70 |
580 | ||
英语 |
127 |
675 | |
120 |
649 | ||
115 |
633 | ||
110 |
619 | ||
100 |
595 | ||
90 |
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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