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目前采用的是部分平行志愿,即在本科一、二、三批次中,各设置2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设置一所院校;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3所院校。同一录取批次中,第一志愿实行传统的“志愿优先”录取原则,考生选报1所院校;第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包含A、B、C 3所院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100%调档,且实行一轮投档。
这种方式虽降低了志愿填报的难度,增加了考生的投档录取机会,减少了高分落榜现象,但仍存在着一定风险,需要考生和父母多加注意。
第一,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考生要把最青睐的院校填在最前面
考生志愿在实际录取时是有自然顺序的,而不是只要达到填报的A、B、C 3所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条件,就会被3所平行志愿院校同时录取。录取中,3所平行志愿院校是依次录取的,即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3个志愿。如果满足A校分数要求且其仍有计划余额就直接投档到A校,否则继续检索B校,最后才是C校。被检索的3所院校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就直接投档到该校。因此,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要有先后顺序,依据对3所院校的期望程度安排好填报顺序,最青睐的院校要填在最前面。
第二,批次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考生要重视每一批次的录取机会
虽然平行志愿由A、B、C 3个志愿组成,但各批次的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投档时按一个志愿对待。也就是说,考生的档案只能投到A、B、C 3所平行志愿院校中的一所,所以对每个考生而言只有一次投档机会。
如果3个平行志愿均不满足院校录取条件而未被投档,或者投档后由于客观原因而被退档,考生就只能参加同批次后续的征集志愿补录或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考生要重视每一批次的录取机会,客观分析个人和院校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