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布局在各地优质高职院校以及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
方案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
高职院校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届时,各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生源变化,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对社会考生已积累的学习成果,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针对此次扩招,浙江要求各级财政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