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普高招生章程(外省)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院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4422
院校名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地处南京主城区,公交、地铁直达市中心新街口。下设文创艺术学院、财金与商贸学院、工程与信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5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在校生近6000人。地处南京禄口空港地区的新校区即将投入使用,办学空间及办学条件在南京18所高职院校中将名列前茅。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限甘肃、新疆)的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身高:女:1.63—1.72米,男:1.75—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3.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限甘肃、新疆)须经过我院专业面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凡实行传统志愿录取的省份,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空中乘务专业 限甘肃省、新疆省
对通过学院专业面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省控线上时,按投档比例对进档考生采用高考总分与专业加试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总分和外语成绩。
3、艺术类专业 限安徽省、甘肃省、四川省、湖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河南省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或省(市)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加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美术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4、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安徽、广西、湖南、贵州、四川、云南、河南、甘肃、新疆招生,由于学校条件受限无回民灶,请少数民族考生谨慎报考。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五、奖贷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设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基地助学贷款,建立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对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学费减半,对孤儿实行学费全免等一系列资助政策。
六、学制、学费、毕业证书:
我院各专业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学 费:理科类5300元/年,文科类47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900—1000元/年。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5-82212198/82212183/82212209詹老师、林老师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和燕路462号(晓庄校区)
江苏省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新街口校区)
招生网://zjc.ncc.edu.cn
招生咨询QQ群:2598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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