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7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招飞高校(单位):
为适应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昌航空大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所高校(单位)决定联合在我省2017年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其中中国民航大学计划招生10名,南昌航空大学计划招生30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计划招生30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生35名,共计105名(实际招收计划以2017年《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版计划专刊公布的计划数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性别:男性;高考理工科类为主,文理兼收。
2.年龄:十六周岁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年月从1997年9月1日起至2001年8月31日止)。
3.身高:165-185cm;体重:50-80kg;双眼裸视不得低于0.3(C字表);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中国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自荐标准详见附件3。
4.背景调查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要求(民航发[2007]117号)。
二、招飞程序
1.2016年11月1-7日期间,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报考学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并填写《中国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见附件1)。
2.11月8-9日期间,就读学校填写意见栏并盖章后,由学生本人(或高中学校)交一份到县(区)招考办进行预报名,县(区)招考办需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报名表,填写《2017年意向报考中国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名册》(见附件2),并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汇总。
3.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于11月10日对各县(区)意向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做好面试、初检准备工作。
4.11月20-30日,意向报名学生按照初检日程安排,携带身份证(含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中国民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到设区市指定地点参加各招飞单位组织的面试、初检。
5.面试、初检合格者,由招飞单位对学生进行政审、背景调查和全面体检。
6.在高考结束、成绩公布之前,各招飞单位对各项合格考生进行复查。
7.依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和体格复查结果,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三、初检日程安排
设区市 | 初检时间 | 宣讲、初检地点 |
赣州 | 11月20日上午9:00 | 赣州市环城路5号教育大楼二楼 |
吉安 | 11月21日上午9:00 | 吉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大院3楼 |
(吉州区韶山西路3号,吉安八中对面) | ||
抚州 | 11月22日上午9:00 | 抚州一中 |
鹰潭 | 11月23日上午9:00 | 鹰潭一中 |
上饶 | 11月24日上午9:00 | 上饶一中 |
景德镇 | 11月25日上午9:00 |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369号 |
景德镇市招考办二楼 | ||
九江 | 11月26日上午9:00 | 九江三中 |
南昌 | 11月27日上午9:00 | 南昌航空大学新校区体育大楼一楼 |
新余 | 11月28日上午9:00 | 新余市第一中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 |
萍乡 | 11月29日上午9:00 | 萍乡市教师培训中心一楼会议室 |
(萍乡三中门口) | ||
宜春 | 11月30日上午9:00 | 宜春中学 |
四、有关要求
1.为认真做好招收民航飞行学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请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初检、面试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2.各招飞高校(单位)要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的统一组织、统一安排下,有序开展宣传初选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3.各招飞高校(单位)要树立良好的招生宣传形象,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不得发生不当抢生源现象。
五、联系方式
1.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熊志华,电话:0791-86765360;
邮 箱:34956760@qq.com。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91-86156298、13970853659;
柴老师,电话:0791-86156292、15879041771;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838-5182078、18981062666;
4.中国民航大学
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22-24092508、18502256588;
5.南昌航空大学
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791-83953393、1397080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