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江苏省扬州市市区。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建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办学条件优良,对外交流活跃;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50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0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1000多人。现设29个学院,12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先后与41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包括接受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和招收港、澳、台学生的资格。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17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乒乓球、武术套路。
招生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名额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名额不超过我校上一年本科生招生计划的1%。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数不超过61人。其中田径项目男子0-16人,女子0-16人;乒乓球男子0-12人,女子0-12人;武术男子0-3人,女子0-2人。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当年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7年高考文化报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应与报考项目一致;报名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到2017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江苏省考生须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上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二级运动员: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三、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流程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22日上午9:00至3月1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后报名无效)。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扬州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3.上传初审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初审材料包括:①《扬州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后打印,须中学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原始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扫描件;④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⑤生源所在地2017年高考报名凭证扫描件;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⑦2017年普通高校(中专)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附件1)扫描件。
网上提交的初审材料扫描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4.资格审核
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材料不全,扫描件不清晰者不予审核),并于2017年3月初在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yzu.edu.cn/)上公布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5.缴费
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平台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育专项测试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的要求,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运动专项测试。田径项目的测试按国际田联最新规则执行;乒乓球、武术套路项目的具体测试内容和方法将在“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测试时间:初定2017年3月18-19日,各项目具体时间安排请注意我校“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请考生于3月17日17:00点前至扬州大学体育学院(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办理测试报名手续。
测试地点(请根据测试地点预定宾馆):
乒乓球、武术套路: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体育馆
田径:扬州市文汇东路12号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运动场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3),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我校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和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确定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的入选考生。
5.入选的考生,若所在省(区、市)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6.入选考生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方能确认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我校将分别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公示。
五、文化单独考试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文件精神:
1.我校不再为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凡一级(及)以上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运动员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
2. 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3.我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六、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
1.江苏省内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和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江苏省外考生按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等级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按公办本科普通类第一批次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享受对应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
⑴体育专项测试为“优秀”等级的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提交录取申请,经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决定是否录取。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⑵体育专项测试为“合格”等级的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和建设发展需要及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规定,按照考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按其专业志愿报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⑶对备战和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⑷未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的政策为准,将不低于当地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
七、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参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6〕179号)文件执行。符合免试入学条件、有意进入我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请在2017年2月26日前向我校提交《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2)以及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在3月1日前将盖章后的《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扫描件或照片)返还给考生。考生须在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由体育总局科教司于4月上旬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网站APP上进行公示。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扬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九、联系方式
校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yzu.edu.cn/
招办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5009)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1626
体育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体育学院(邮编:225127)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0241
十、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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