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学制:四年 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是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养,系统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表演(演唱、演奏等)能力,具有基本功扎实,适应面广的特点,既能从事专业性较强的表演、创作与研究工作,又能从事高校、中学的音乐艺术教学,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音乐文化宣传与普及工作的,德艺双馨的高级专门音乐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在各类专业团体从事演职员工作;在高校、中学、社会性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在文化宣传、群众艺术等系统从事普及音乐文化工作;在电台、电视台、出版社、广告公司、网络媒体等从事音乐编辑、创作和音乐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在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城乡从事音乐教育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