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7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完善分类单招考试和录取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代码:5157。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九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专业报考条件
(1)“工业分析技术”和“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材料类”考生。
(2)“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招收对口高职“旅游服务一类”考生。
(3)“机械设计与制造”和“数控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加工制造类”考生。
(4)“软件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信息技术一类”考生。
(5)“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土木水利类”考生。
(6)“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信息技术二类”考生。
(7)“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招收对口高职“轻纺食品类”考生。
(8)“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招收“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考生须参加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专科省控线及以上。
(9)其余专业各类考生(包括中职考生、普高考生以及报考特长的考生)均可报考。
4.特长考生除满足第十条1、2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一个条件才能报考。
(1)文艺特长考生:声乐、器乐、舞蹈要求获得相应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表演、播音主持要求相应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2)篮球特长考生:要求参加过县级及以上篮球比赛,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获得“国家篮球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不受身高限制。
(3)足球特长考生:要求参加过县级及以上足球比赛。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生类别 |
计划(名) |
学费 |
考核办法 |
(元/生?年) | |||||
1 |
工业分析技术 |
材料类 |
55 |
41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2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材料类 |
55 |
41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3 |
酒店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55 |
37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4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55 |
37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5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加工制造类 |
55 |
41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6 |
数控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55 |
41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7 |
软件技术 |
信息技术一类 |
55 |
66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8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木水利类 |
110 |
41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9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信息技术二类 |
55 |
41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轻纺食品类 |
45 |
4100 |
文化考试+技能考试 |
11 |
产品艺术设计 |
美术与设计类 |
45 |
6000 |
文化考试+省美术统考 |
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美术与设计类 |
45 |
6000 |
文化考试+省美术统考 |
13 |
复合材料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14 |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15 |
应用化工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16 |
电子商务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37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17 |
市场营销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37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18 |
物流管理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5 |
37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1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2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3 |
动漫制作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5 |
66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4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7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8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29 |
建筑工程技术(中加班)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0 |
160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30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5 |
37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31 |
文秘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5 |
37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32 |
应用英语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37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3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34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3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36 |
通信技术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35 |
4100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37 |
文艺体育特长 |
文理科/对口高职 |
50 |
按录取专业收费 |
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
合 计 |
1730 |
|
|
第五章 网上报名和交费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
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方式,分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和报考学校网站确认(填报专业和缴费)两个阶段。
1.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考生于2018年3月3日8:00~15日18:00,登录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进入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5157)。
2.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确认:填报我校单独招生志愿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c.mypt.edu.cn/),凭考生本人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进入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1)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类别在“文史”、“理工”、“对口职教高职”和“艺术”选项中对应选报一项;符合特长考生报考条件并愿意参加我校特长测试的考生请再选“文艺体育特长”。
(2)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特长测试项目(体育特长考生在篮球、足球选项中填报一项;文艺特长考生在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选项中填报一项)。
(3)专业志愿填报:每位考生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4)考生填报信息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第十三条 网上交费
1.考生完成报名后需在网上缴纳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缴费前请认真阅读网上缴费须知),缴费金额130元/生,缴费时间为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完成缴费的考生于3月28日17:00以后可在网上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特长考生除外。
第六章 办理考试手续
第十四条 考生于3月29日8:30~3月30日17:00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项为:
1.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须提交《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经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或家长签字)。
(2)报考“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四川省2018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单。
(3)篮球、足球特长考生须提供由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相应参加比赛的证明材料(盖章)或获奖证书。
(4)声乐、器乐、舞蹈特长考生须提供相应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表演、播音主持特长考生需提供相应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2.免试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完成报名后于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由我校核准、认定合格者可免试录入报考专业。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完成报名后于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点击可下载),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入报考专业,未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
3.特长考生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并签订承诺书(保证录取后在学校艺术团或运动队服务两年)后,方可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考试+技能考试”、“文化考试+综合测试”、“文化考试+特长测试”的考核评价方式。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50分钟。
(3)考试对象:所有考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文化考试试卷由省统一命题。
2.技能考试
(1)考试形式:抽签排序实作。
(2)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各专业技能考试方案中公布。
(3)考试对象:报考“工业分析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的所有考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考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各专业《2018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方案》),总分180分。
(5)报考“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技能考试,以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技能考试成绩。
3.综合测试
(1)测试形式:抽签排序面试。
(2)测试时间:10分钟。
(3)测试对象:除参加技能考试、特长测试以外的所有考生。
(4)测试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学生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基本知识等,总分120分。
4.特长测试
(1)测试形式:抽签排序测试。
(2)测试地点及时间:根据特长项目确定。
(3)测试对象: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生。
(4)测试内容及分值:测试内容为特长生测试方案规定的内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8年单独招生文艺体育特长生测试方案》),考生分别按所报特长(篮球、足球、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测试,总分180分。器乐考生自备乐器,舞蹈、表演考生自备道具。
5.考试(测试)时间和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 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技能考试、综合测试及特长测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2)考生须严格遵守《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相关规定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3.考生总成绩计算
(1)参加“文化考试+技能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
(2)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测试成绩。
4.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各专业,按照专业参考人数中“文史理工”与“对口高职”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5.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技能考试”的各专业,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6.“文化考试+特长测试”的将按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等项目分别以文化考试成绩划线,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具备免试录取条件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按专业志愿录取。
8.所有专业参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5%录取。
9.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日程安排
第十七条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事 项 |
3月3日8:00~3月15日18:00 |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www.sceea.cn)网站报名。 |
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 |
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zsc.mypt.edu.cn/)确认、填报专业志愿和缴纳考试报名费。 |
3月28日17:00~ |
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
3月29日8:30~3月30日17:00 |
考生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考试手续。 |
3月31日 |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00~,综合测试、技能考试和特长测试。 |
4月2日 |
17:00以后公布成绩,考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成绩。 |
4月3日9:00~17:00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我校监察审计处(行政楼412室)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4月4日~4月10日 |
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和拟录取名单。 |
4月8日8:30~4月10日17:00 |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学校招生处(行政楼207)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
4月13日 |
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4月底 |
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
7月中旬 |
学校寄出考生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
第十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十八条 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3.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非我校人员进行招生宣传,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2.本章程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 2202104 2202113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学校网址://www.my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zsc.my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