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条件
所有达到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志愿设置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确保所填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要高度重视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高校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考生填报志愿时还必须查阅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尤其要了解院校在陕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及学制、外语语种及口语要求、教学地点、学费标准、特殊招生类型(中外合作办学等)等相关信息。
3.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避开自身条件受限的院校和专业,如自身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仍坚持填报,则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填报志愿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院校咨询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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