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初稿已经形成,正在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2018年陕西省围绕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结合陕西实际,形成了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初稿。目前,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初稿正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据了解,早在2016年6月,陕西省根据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要求,出台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启动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2019年6月底前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与现行高考(分文、理科,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文科/理科)综合科目不同的是,从2022年起,高考成绩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今后,高考将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试点,国内其他部分省、市前期已开始试点,结合外省试点情况和陕西实际,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将适时公布,届时将使我省高考改革实施操作细节更加具体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