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高考特殊考生资格审查
(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区)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二)有关市、县(区)招办要参照《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8号)规定,做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
(三)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报名,各县(区)招办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少年班考生加注相应标记。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四)各县(区)招办要在网上报名时登记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并录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市、县(区)要于2018年3月1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招办。
参考通知:2018年陕西省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小编推荐:2018年全国高考报名时间|入口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