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预录取及候补资格确认工作将于3月22日-23日进行。已被招生院校公示为预录取或候补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和本人春季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原件,前往招生院校进行录取及候补资格确认。
友情提醒:根据市教委规定,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院校确认录取,一律不得再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院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