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将于2020年7月7日-10日进行。根据要求,“考前14天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现将有关监测、报告要求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
一、监测考生范围:
全市所有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考生。
二、分类监测要求:
(一)应届考生。按学校要求统一进行监测、报告。
(二)社会考生和省外考生。要报告旅居史并主动进行考前14天日常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试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外地返青考生。从低风险等级地区来青考生,要按我市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考前14天日常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试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从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来青考生,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部门防疫工作规定,实行隔离与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三、其它要求:
(一)所有考前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情况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务必前往青岛市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需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二)考生应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原则上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请考生考前、考中做好自我防护、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请家长朋友在考试期间减少社会交往,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考生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希望广大考生认真学习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身心健康迎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