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2017年高考体检安排在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考生要按照高考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通知要求,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区、市招考办具体组织实施。
据了解,体检医院由各区、市招考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在本区、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出的考生体检结论无效。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等内容。招考部门提醒广大考生,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要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必须主动向所在中学或区、市招考办查询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
此外,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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