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合格线、资格线的划定
在教育部下达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后,在使用江西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中,将分别按照艺术类提前本科和艺术类第二批本科高校在赣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分类划定艺术类提前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分类确定艺术类提前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各专业合格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只设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专业合格线参照此方法划定。
报考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90分。否则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按照专业出省资格线执行。
(二)认可省统考成绩的规定
1.本科高校: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认可江西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艺术类提前本科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第二批本科认可江西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艺术类第二批本科专业合格线。
2.高职(专科)院校:认可江西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
(三)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提高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的精神,2019年省内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我省招生录取时,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艺术类本科一类文化线”)按当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其他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艺术类本科二类文化线”)按当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以及“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要求,我省2020年起,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其他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进行自划线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四)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录取有关要求
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和江西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外,不得另行提出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
在实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时,投档方法遵照各批次各专业投档规则执行。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可适用于投档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
兼报了2个专业的考生需根据各专业考试成绩或综合成绩排名并对照招生计划慎重填报志愿,如考生依次填报了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平行志愿,则按填报专业顺序依次检索,当投档到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时,则考生填报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志愿自动失效;如未投档到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则可依次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
(五)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实行单志愿的提前本科高校录取
将高校校考本科合格并达到对应专业省统考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达到江西省统考提前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对兼报多个专业(对应不同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则按较低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提前本科高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的省内外本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江西省统考对应专业提前本科专业合格线和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音乐学类、舞蹈学专业(执行艺术类本科二类文化线)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方法下同):先看文化总分;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综或理综。
有关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750/450)。(执行艺术类本科二类文化线)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750/200)。(执行艺术类本科一类文化线)
3.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苏区专项高校录取
苏区专项高校为本省高校,投档录取政策另行规定。
(六)艺术类第二批本科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二批本科高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的省内外本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江西省统考对应专业第二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和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专业(执行艺术类本科二类文化线)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方法与艺术类提前本科平行志愿相同)。
有关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750/450)。(执行艺术类本科二类文化线)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750/200)。(执行艺术类本科一类文化线)
2.实行单志愿的第二批本科高校录取
将高校校考本科合格并达到对应专业省统考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达到江西省统考第二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对兼报多个专业(对应不同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则按较低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没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高校,原则上应采用艺术类本科高校平行志愿对应专业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录取。
(七)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办法
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按江西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1.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单志愿录取
(1)省内高职(专科)统考专业录取: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省内外高职(专科)校考专业(特殊专业)录取:将高校(含使用“省属五校”协作校考成绩的高校)校考专科合格,专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省外高校根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省内高校按照考生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未公布录取规则的省外高校,须执行江西省高职(专科)录取规则,按照考生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艺术类高职(专科)平行志愿征集2次,第一次征集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
(八)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019年按三校生文理类本科线的65%划定,2020年按三校生文理类本科线的75%划定。三校生艺术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三校生文理类高职(专科)线的70%划定。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单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单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专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九)征集志愿录取办法
无论是实行单志愿还是平行志愿录取的高校,当原始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均须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和录取条件的征集志愿考生。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始志愿执行。第一次征集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在确定已无有效生源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二次征集时调整计划类别(优先调整到其他生源较多的艺术类专业)。
(十)相关专业录取办法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高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非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参考通知:2019年江西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
考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