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管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44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已报名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考生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办理的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网上申请具体办法和操作流程详见《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申请流程》。
请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办理,原则上逾期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