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录取分6步进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主管部门于5月10日前对招生章程进行核定,并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高考成绩出来后,将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各试点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志愿填报,按相关文件执行。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5.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6.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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