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国家任务计划填报8月23日18时截止
说明
1、招生专业及其招生人数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情况确定。
2、专业代号与《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相同。志愿填报系统中没有提供的专业,表示其专业计划已录满,考生不能填报。
3、按照政策规定,在湘高校若线上生源不足,按考生本次填报的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
4、按本次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继续按填报了本次征集志愿但未投出过档案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
5、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参阅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学费标准、办学类型及录取规则)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