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 [2013]3号)有关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66号)要求,本着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概况: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主要为我国机械装备类、新能源装备类行业培养高技术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是全国成立最早的机电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校企融合、工学结合”办学特色鲜明,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院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公共课部、思政课部6个教学系部,1个职业技能培训部,开设新能源装备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16个全国及湖南省特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部分荣誉:
◇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
◇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全国机械行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创新建设院校
◇全国新能源职教集团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2个
◇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试点专业2个
◇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湖南省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湖南省技术练兵基地和职工练兵基地
◇湖南省“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2个
◇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
◇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招生就业先进单位
◇中德“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人才培训项目”核心院校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与安装实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电机与电器实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物流管理
◇全国高职院校“自动线安装与调试”技能大赛特等奖
◇全国机电一体化项目技能竞赛技能大赛特等奖
◇全国机电一体化项目技能竞赛第三名
◇湖南省企业物流沙盘竞赛第一名
◇湖南省第四届机械设计创新大赛二等奖
◇湖南省第四届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第二名
第四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八条 办学性质:省教育厅主管、国有企业湘电集团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招生对象和生源范围
1、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2、取得2016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依据各专业培养成本不同,学费为3500—4600元/年(新能源装备技术、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电机与电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梯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4600元/年,物流管理、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3500元/年)。
第十一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报名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11101
招办咨询电话:0731-58210621、58596575、58595839
联系人:赵老师、殷老师
E-mail:hndq575@163.com
考生申诉电话:0731-52810212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