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高考报名入口
2018年河南高考报名将于2017年11月21日开始,根据河南高考报名工作要求,所有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报名流程及报名入口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后,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并在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全省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1日9:00;截止时间:艺术、体育类为11月27日18:00,其他为12月9日18:00。
现场照相、指纹采集、身份证芯片信息读取及信息确认时间:艺术、体育类须于12月5日18:00前,其他考生由各地根据实际安排,在报名数据上报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照顾对象考生(其中的少数民族照顾对象除外)、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除正常报名外,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时间:12月9日9:00开始,12月15日18:00结束。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地点及手续
(一)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八)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实行高考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报名系统通过考生身份证号将网上报名信息与报名点、普通高中学籍等信息对接,如出现不一致,将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全省报名信息汇总后,将与公安户籍信息对接,进一步核实考生户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二者不得兼报(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取消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舞蹈类和表演类。报考并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参加其中一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美术、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得相互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
(四)体育类相关专业要注意区分以下3种类型招生的不同要求,防止错报、漏报(具体报名条件以体育类相关专业文件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
1.报考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
2.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不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但须参加我省依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要求而组织的资格审核及所报考高校的专项考试。
3.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按“体育单招”类别报名,不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但须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参加招生院校的单招报名和专项考试。
(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每人只能有一个考生号,如考生兼报不同的招生类型,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职教师资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是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报名时填写证件号。
六、报名资格审核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区)招办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应届生的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招办予以督查、复核。往届生等社会人员的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办负全责。各级招办要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考生资格审核一律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对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逐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薄、学籍表等进行比对;如个别考生填写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考生父母依法不具有监护权或监护能力),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明确填写已故;对无故缺项或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必须查清。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考生、往届生、同等学力、高校退学、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外省户籍在我省报名等情况考生的资格审核,杜绝各类违规报考。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对于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体了解并切实查清考生接受教育经历。
省招办对全省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核验,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反馈给市、县(市、区)招办,逐一查清后书面报告省招办,省招办再次核验确认,确保全部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