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3448
三、校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三年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组织机构: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和推进小组,由学院院长和部门主管院长及主要部门领导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教育部审核的计划为准。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进行填报。
八、录取规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2、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5、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民航商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2-1.85米;女生身高1.62-1.75米,身体匀称,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没有明显的疤痕、胎记和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考生需在报考前先面试,面试联系人:齐老师,电话:15704530797。
6、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按英语、俄语、日语安排教学。
九、收费标准:
1、学费: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财务经理)、市场营销(职业经理人)、连锁经营管理(店长方向)、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快递运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酒店管理(邮轮服务)、民航运输(民航商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6000元/年。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我院设立了免费专业,一经录取,免除三年学费。
免学费专业:①健康管理(健康管理师)专业;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③酒店管理(高星级酒店管理)专业;④会计专业。
免学费条件
会计专业:优先报考我院并能出具贫困证明(持有效证明)或低保证明(父母或本人);录取分数排在前30名(按各省录取人员比例分配免费名额共计30名)。
健康管理(健康管理师)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酒店管理(高星级酒店管理)专业无限制条件,一经录取,免除三年学费。
以上免费专业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
学费执行标准按照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2、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年。
3、退费标准:按黑教联【2003】47号文件执行。
十、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电话:0453-6575122 6575123 657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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