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演唱、器乐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本专业学习,毕业生可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①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②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③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④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⑤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⑥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等),音乐技术理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等),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一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