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设五个专业考试类别
符合海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文)类(简称“艺术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海南省组织的艺术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海南“省统考”开设的专业考试类别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考生只能在五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中拟到海南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海南省的“省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海南省组织的“省统考”并在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海南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海南省的“省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海南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
海南省艺术类“省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凡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在1月11日到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纳参加“省统考”的考试费用和领取准考证。仅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月20日后可查询考试成绩
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考生在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可到海南省外学校参加“校考”。到海南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在1月20日后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并自行打印“省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海南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所有经审查具备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海南省外参加在海南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给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取得海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海南省考试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的标准分和原始分以及基础会考成绩的10%,供学校审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