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近日开始。体检工作由各市(州)自行组织安排,3月底前完成。
体检对象
所有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及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由县(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承担。主检医院须按有关文件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参加招生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要求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医生应予回避。
体检项目
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残疾考生
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残疾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向县区招办提供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高考的考生,相关考点须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配套设施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