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本 科
本科志愿填报时间:
6月25日8时——29日20时
本科提前批
本科提前批设置A、B、C三段
↓
按顺序依次录取
↓
每段均设置2个顺序志愿
↓
每个志愿填报 1所高校
↓
每个志愿高校设置 6个志愿专业
▶ A段:
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公安类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飞行技术专业等院校(专业);
▶ B段:
“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 C段:
“农村专项计划”
考生填报时要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 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二批
▶ 本科一批可以填报 6所 平行志愿高校
▶ 本科二批可以填报 10所 平行志愿高校
▶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 6个 志愿专业
考生填报时要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特殊类型招生
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 1所 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专 科
专科志愿填报时间:
7月25日8时——7月26日20时
专科提前批
设置 2个 顺序志愿
↓
每个志愿填报 1所 志愿高校
↓
每所志愿高校设置 6个 志愿专业
专科普通批
平行志愿
↓
设置 20个 志愿高校
↓
每个志愿高校设置 1个 志愿专业
征集志愿
在各批次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本科提前批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
本科一、二批
本科一、二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设置5个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设置6个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专科提前批
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
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要及时关注。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初始密码为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
投档规则
顺序志愿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
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
当报考同一所高校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校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
专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
当报考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批次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院校要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北京市属部分本科高校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的“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
参考通知:2018年北京高招政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