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要求,原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加试中美术类加试的复试和三试合并为美术类加试的校考,取消美术类加试三试考试。其他各相关院校进行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可根据专业需要在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并作为执收单位收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加试费(美术类校考费)”(收费编码173055011),收费标准为每生160元。
此外,原由全市各校自行组织的美术类专业加试一试调整为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北京教育考试院作为执收单位,收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加试费”(收费编码173055010),收费标准为每生100元。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和色彩三科。凡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美术统考成绩,学校不得再组织校考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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