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19年1月5日-1月6日(每天9:00—16:00),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二、须按高考报名选择的舞蹈种类参加专项测试,打印《准考证》前须在系统中填报舞蹈专项测试中“个人作品表演”的作品名称。
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方向为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全省不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只参加相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即可。
三、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测试开始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校园),不允许陪同人员进入考点(校园)。
五、为规范测试流程,2019年舞蹈统考将分三类考场进行测试,其中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和舞蹈技巧测试安排在一个考场内进行,个人作品表演和即兴舞蹈安排在一个考场内进行,节奏测试安排在一个考场进行。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现场引导下,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六、自备练功服等服装,不允许带伴奏人员和伴舞,“个人作品表演”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伴奏CD音频光盘(伴奏光盘须是CD或MP3格式,不能为DVD格式,且只录单曲)或U盘,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测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不能播放时,可以自打节奏完成舞蹈,不影响评分。
七、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为了考试安全,建议有难度的技巧性动作不要勉强,不要佩带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装饰品。
八、进入封闭考试区域前,统一接受安检,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除参考证件、测试所需伴奏光盘、服装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十、舞蹈统考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考生如对评分有质疑,可于本人所有科目测试结束后到咨询处咨询,离开封闭测试楼后,不再受理。
十一、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