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公布的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免错过时间影响专业考试。
1.网上确认信息、网上缴费
(1)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4-18日(截止时间:18日下午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网上确认专业考试相关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信息确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30-22:00(18日为7:30-17:00)。
(2)音乐类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还须填报相关考试曲目信息,其中,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主试声乐的考生须填报3首曲目,输入曲目库序号确定曲目;主试器乐的考生须填报2首曲目,具体包括:曲名、作品编号(如没有则填“无”)、曲作者和乐器名称;加试声乐或器乐的考生还须填报1首加试曲目。考生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曲目,否则视为无效,非中英文作品曲名及曲作者请填写中文译名(注明语种)。考试曲目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
(3)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系统提供集体和个人两种方式。集体用户凭高考报名点代码和管理员密码登录系统进行集体网上确认、缴费;考生个人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进行个人网上确认、缴费。网上缴费支持银联、微信、支付宝3种支付方式。
(4)网上支付完成后,考生须返回确认缴费系统查询缴费状态,防止因缴费操作异常而导致信息确认和缴费未最终完成。当缴费状态为“缴费成功”时,考生方可打印信息确认表。
2.考点设置
(1)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各考点与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市对应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扬州市、泰州市
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连云港市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淮安市
(2)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点:南京师范大学(笔试:仙林校区;面试:随园校区)。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点:南京师范大学(笔试:仙林校区;面试:随园校区)。
3.准考证打印安排
(1)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省统考
考生须于2018年11月26-30日登录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
考生须于2018年12月4-7日登录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安排
(1)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日(速写:上午8:30-9:00,素描:上午9:10-11:40,色彩:下午14:00-17:00)。速写收卷和素描发卷期间(9:00-9:10),考生不得离开座位。每门科目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2)音乐类专业省统考
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下午14:00-16:00),面试从2018年12月3日起进行,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予补考。
笔试考生须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前15分钟起禁止考生入场;考试开始时,先进行练耳部分考试。
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区,考生进入考场后,根据考务人员指令进行考试。
声乐科目面试时,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考试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不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考生务必要仔细查阅《关于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省统考声乐曲目库和伴奏音频的公告》(详见附件),通过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下载伴奏音频,并再次确认所下载的伴奏音频为正确版本,以免影响考试。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
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12月9日(影评写作:上午9:00-11:30,故事创作:下午14:30-16:00),面试从2018年12月11日起进行,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予补考。
笔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影评写作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故事创作考试开始后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区,考生进入考场后,根据考务人员指令进行考试。
5.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提前安排好住宿和交通,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考试文具,按时到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考试,仔细阅读《考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2)音乐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考生作答前要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作答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须用橡皮擦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作答,在试卷、草稿纸及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3)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凡报考有关院校的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根据我省以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4)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其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同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和省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凡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