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范围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如高校已安排小提琴方向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则艺术团不得再招收小提琴项目),美术、书法、播音主持不宜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2.艺术团招生办法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艺术团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3.资格初审及测试
试点高校应明确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本人表演视频等材料,组织专业领域专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鼓励试点高校在专业测试中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试点高校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4. 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制订本校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高校应在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5.高水平艺术团管理
高校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试点高校要针对艺术团学生专门制订艺术团培养方案,将艺术团排练演出作为艺术团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6.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有53所。艺术团具体是否招收湖北省生源考生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各校已于2017年12月底陆续启动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工作。
这53所试点高校中我省高校有4所,分别是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和华中农业大学。其中武大和华科已公布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武大高水平艺术团网上申请截止时间是1月12日16:00,材料寄达截止时间是1月14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华科高水平艺术团网上申请截止时间是1月15日24:00,材料寄达截止时间是1月18日(以邮局寄达时间为准)。地大和华农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尚未启动。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各校官网招生简章及其对外公布的报名时间,按时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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