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考试分别在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文理学院进行。
2.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下午至2018年1月1日,地点均在西北师范大学。
3.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作曲)
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上午,面试考试时间为1月6日下午至1月10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4.舞蹈学类统考
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1月18日,地点在西北民族大学。
(六)艺术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等按《关于印发<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院[2017]148号)文件执行。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规定,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二、艺术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二)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三、艺术统考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一)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以光盘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8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anseea.cn)。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三)成绩管理
省统考考点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教育考试院汇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后,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艺术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统考各项工作。各考点要成立由考点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进行。
(二)加强网上报名指导
2018年是我省首次实行艺术统考网上报名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报名工作的变化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确保艺术类考生全面掌握报名工作新规定、新要求。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艺术统考网上报名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加强考试管理
各考点要加强试题安全和质量管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因测试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测试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加强考场硬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强化信息安全,加强评委 (裁判)、考务等相关组织、参与人员名单的保密;凡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
成立由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制定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评委管理,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纪律要求
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对考试、评卷、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五)加强信息公开
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及专业统考成绩及名次。各级招生部门要针对艺术类考试工作的特殊性,细化措施,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实施,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维护考生及家长的权益。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普通高校招生处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邮政编码:730010
普通高校体艺类招考智慧平台:http://art.ganseea.cn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ganseea.cn
附件:2018年甘肃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2018年甘肃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省级统考科类 | 艺术类本科专业 | 可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 省级艺术统考合格要求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 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 | 美术统考本科合格 |
音乐学类 |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无要求 | |
舞蹈学类 |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 无要求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史论 | 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 | 无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