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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精华:第六章第五讲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7月18日 ]

  五、目标成本的设定

  “目标成本”是基于产品的竞争性市场价格,在满足企业从该产品中取得必要利润情况下所确定的产品或服务的最高期望成本。用公式表达即为:

  产品目标成本=产品竞争性市场价格-产品的必要利润

  目标成本设定是实施目标成本法的第一个阶段,设定目标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的核心是真实了解顾客对产品特性、功能、质量、销售价格等各方面需求。

  通常,市场调查的方法有三种:

  1.对经济、政治、人口、产业等宏观或总体性资料的收集与预测;

  2.对现实和潜在顾客的需求问卷调查;

  3.选取特定顾客群体对他们的需求偏好做深入研究。

  (二)竞争性价格的确定

  竞争性价格是指在买方市场结构下由顾客、竞争对手等所决定的产品价格。一般而言,竞争性价格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可接受价格;

  2.竞争对手分析;

  3.目标市场份额。

  确定竞争性价格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市价比较法,即以已上市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加上新产品增加或减去减少的功能或特性的市场价值;第二,目标份额法,即为预测在既定预期市场占有率目标下的市场售价。

  (三)必要利润的确定

  从成本管理角度,企业在确定产品必要利润并借此确定新产品目标成本时,除考虑投资者必要报酬率之外,还应当考虑以下两种不同行为动机对目标成本测定的影响:

  1.采用相对激进的方法确定成本目标(如提高必要利润水平),人为“调低”目标成本,增强目标成本对产品设计过程的“硬预算”约束力,并辅以成本目标实现的“激励”属性,以最终实现目标利润;

  2.采用相对宽松的方法确定目标成本(如调低必要利润水平),从而为产品设计提供相对较多的备选项,以提高产品设计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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