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得知宁夏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8日至20日。
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均按照属地原则,于6月8日至20日向所在地地级市财政局提交材料并缴费。地级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于6月2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装入坚固、无破损的牛皮纸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并将申报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人所在单位性质(A:企业,B:事业及其它)填写在材料袋右上角。
(一)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
2.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证书和行业部门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
3.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岗位)任职文件。
4.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5.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报人考核测评结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结果。
6.按规定提交的论文、著作(核心刊物是指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经济类刊物,论文在知网、万方网查重率不得高于40%)。
7.按规定提交的能力及业绩证明。
8.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9.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企业无需填报)。
(二)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3.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证书和行业部门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
4.受聘会计师职务(岗位)任职文件。
5.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6.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报人考核测评结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结果。
7.按规定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论文在知网、万方网查重率不得高于40%)。
8. 按规定提交的能力及业绩证明。
9.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10.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企业无需填报)。
其他有关说明
(一)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76号)要求,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近5年(2015-2019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14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38学时。对以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代替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二)推行论文、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科研成果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并能集中体现本人的专业学术水平。对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有效解决业内难题的论文、科研成果,经本专业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实名推荐(须说明推荐理由),可作为申报人代表作。对提交代表作的申报人降低评审条件中论文、科研成果数量的要求。
(三)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5号),注册会计师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中级会计师。
- 2020-06-23·上海市2020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时间
- 2020-06-18·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 2020-06-16·广西2020年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署
- 2020-06-12·宿迁2020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 2020-06-03·贵州2019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材料申报时间
- 12020-06-29辽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报卷材料领取通知
- 22020-06-232020年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提分案例题汇总
- 32020-06-232019年山西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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