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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9年度高级(副高)会计申报材料及答辩时间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3日 ]

关于组织审核2019年度高级(副高)会计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及答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吉林省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19]1597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决定组织吉林省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对2019年度申报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材料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间:11月15—16日08:00—17:00

  地点: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省委党校对面)。

  参加人员:吉林省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二、答辩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间:11月17日08:00 —16:00

  地点: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省委党校对面)。

  参加答辩人员:申报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答辩分成2个批次,第一批次:11月17日8:00—12:00;第二批次:11月17日13:00—16:00。

  省财政厅提前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报人员所在批次及时间。

  请各位申报人员在答辩开始前抵达答辩现场,按照抽签分组的顺序参加答辩。

  三、评审专家例会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间:11月17日16:00—18:00;

  地点: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省委党校对面)。

  参加人员:吉林省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四、其它事项

  申报高级(副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答辩人员,在答辩前提交评审表一式3份、保证书1份及评审费。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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