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回2018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材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评人员:
我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已顺利结束,评审结果已发文公布。现将参评材料退回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回材料方式
为方便参评人员,本次参评材料退回增加了邮政EMS寄回方式,采取计重收费、运费到付(自理)。省邮政公司将与各参评人员联系征集意向。各参评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由邮政EMS寄回或前来我办现场领取材料。
(一)邮政EMS寄回方式
选择邮政EMS寄回方式的评审通过的人员,邮政公司将提供免费冲印证书所需照片的服务。请这部分人员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本人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格式:JPG,规格:3.5厘米×5.3厘米、626×413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b)发送到指定邮箱:304630279@qq.com,以便制作证书。省邮政公司将把参评材料和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一同寄送到指定地点和收件人。
选择邮政EMS寄回方式的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邮政公司将把材料直接寄送到指定地点和收件人。
邮政公司咨询电话:0731-96588,章经理:18774080782。
(二)现场领取方式
参评人员选择现场领取参评材料的,请于2019年4月15日-2019年5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财政厅会计处(省财政厅办公楼1219室)领取。选择现场领取材料的评审通过的人员,还需携带本人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以便办理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理人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被代理人系评审通过人员,代理人还需携带被代理人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逾期未领取的,我办将不再负责保管相关参评人员材料。如有遗失毁损的,责任由参评人员自负。
二、证书打印
为方便参评人员,本次评审通过人员的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由我办统一打印和加盖钢印。
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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