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论文数量
根据《2018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中,明确指出福建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论文、著作
(1)论文或著作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2018年12月31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本次评审对论文和案例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审会。
(2)代表作一篇,提供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份。
(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1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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