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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

中华考试网 [ 2018年8月6日 ]

湖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

  根据《湖南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湖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学术论文(专著)。参评人员应当熟悉本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注重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具有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的研究水平。能结合本职岗位工作,撰写并发表具有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出版财会专业著作等。参评人员撰写的学术论文(专著)须符合下列条件:

  1、独立撰写并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指在国家或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资料汇编等)上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专著1部以上(其中主要参评论文字数须超过2500字,专著须超过10万字);合著、合编的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执笔者;

  2、获得会计师资格后、近5年内发表的;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资历,但同时具备以下破格条件中成果业绩条件之一和专著论文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

  专著、论文方面: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2、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专业学会年会或国家级重大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入选论文1篇,并在省级专业刊物、省级专业学会年会、省重点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评上等级)论文2篇以上。

  相关阅读: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 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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