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南京市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8〕2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2018年我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在我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符合《资格条件》有关规定均可申报。
(三)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有关专业年限计算、继续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著作等其他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对照《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报送程序及要求
申报人员须按照《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8〕29号)有关具体要求准备材料,并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通过网上“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资格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为:7月3日9:00至8月3日17:00)。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初审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经市职称办审核后,统一报送省财政厅。鉴定论文的电子版(Word格式)请以“正高评审+姓名”文件格式,发送至576814227@qq.com 。
三、报送时间与地址
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8月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玄武区长江路66号509室,联系电话:51808619。
《资格条件》等需要填报的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会计管理”栏目下“职称管理”中查询、下载。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会计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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