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7〕11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参加重庆市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所有申报人员。
二、答辩内容
1.本人介绍: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个人论文简介。
2.回答专家评委提问。
三、答辩时间
每位答辩人员原则上10分钟,其中本人介绍4分钟以内,回答专家评委提问6分钟。希严格遵守,如果本人介绍或回答提问超时,专家评委有权终止答辩。
四、答辩顺序
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前位上台答辩,下一位准备。无故不答辩者,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五、答辩要求
1.上台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2.答辩时声音要洪亮,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3.回答提问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4.答辩会场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答辩进行中不得讲话议论,保持会场安静。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是我们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凡参加答辩者,不得中途退场离开,待本小组所有人员答辩结束,专家评委点评总结后才能离开,对未经专家评委同意的中途缺席者,取消评审资格。
2.答辩地点:重庆工商大学主校区博智楼,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联系电话:62769379,67575525。
3.答辩时间安排:2017年12月9日上午8:00在答辩现场抽签,凭本人身份证登记;上午8:40开始至12:00结束,中午12:50开始,中途休息时间由专家评委确定。请参加评审答辩人员务必于当日早上8:00到达。
4.午餐:愿意在学校就餐的人员,自行到学校工作人员处购买餐券,到指定餐厅就餐。
重庆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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