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众网发布的《湖北省2017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通知》中,湖北2017年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报送材料如下:
凡高评委办公室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需按照《2017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目录清单》的要求,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装订和装袋,经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高评委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主要材料有: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或省会计职改办领取,表格内容必须用碳素或蓝黑钢笔手工填写,不可打印或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同底照片1张。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2017年申报系统生成)一式2份(A3纸张打印复印),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3、201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份,提供复印件的需经申报人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4、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如无聘任证书,需提供原聘任单位聘任文件等证明原件)、获奖证书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的原件(除省线合格证外,上述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8、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交《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9、非本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员需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0、单位提供的《公示证明》。
11、申报人员个人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2、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自传或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证
明本人业务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3、8、9、10、11项所列表格或证明下载>>>高级会计评审表格
(三)下列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需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还须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聘用合同)。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三)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表格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盖章)。
3、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
4、各类材料要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的顺序编写目录、页码。材料装订顺序见>>>湖北2017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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