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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会计网2016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通知

来源:内蒙古会计网[ 2016年1月4日 ]

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 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旗区财政局及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中高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号、内会考办字〔2015〕6号)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方式。结合我盟实际,现将2016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至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中级资格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到报名点现场审核。

  2.高级资格(阿盟不设考点,请到乌海市财政局报考)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有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内蒙古级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9月10日—11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科目具体时间如下:

  中级资格:9月10日9:00—11:30:财务管理;14:00—16::30:经济法。9月11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9月11日9:00—12:30: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3月31日前,各旗区会计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1)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2)报名时间:网上注册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30日,中级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31日,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21日—4月5日。(3)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9月9日。各考生需备齐全部证书材料原件和一张一寸白底彩照,持网上注册信息表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三)考场设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阿左旗第四中学标准化考场,详细地址见准考证上提示。

  五、其他要求

  (一)各旗区会计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参加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会计专业参加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5〕第1505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标准执行。凡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05〕752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180元标准执行。

  (三)各旗区会计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宣传、报名、审核工作,确保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圆满完成。

纠错评论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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