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价格不含增值税额。东方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东方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告于 2009 年 3 月 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东方公司 2008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 年 3 月 30 日完成,直至 2009 年 3 月 30 日,东方公司 2008 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尚未计算,利润尚未进行分配。东方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编制的 2008 年年度“利润表”有关项目的“本期金额”栏金额如下: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东方公司
2008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13 625
减:营业成本 78 750
营业税金及附加 6 750
销售费用 1 575
管理费用 2 250
财务费用 450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50
减:营业外支出 2 7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 50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与上述“利润表”相关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东方公司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将某一生产用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12 年变更为 15 年,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变更,东方公司无法做出合理解释,但指出该项变更已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并已在相关媒体进行了公告。经复核,该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没有重大差异。该设备原价为 2 700 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该设备已使用 3 年,已提折旧 675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假定按税法规定,该生产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预计使用年限为 12 年。用当年该设备生产的产品 80%已对外销售,20%形成期末库存商品。
(2)2008 年 11 月 1 日,东方公司与 M 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M 公司购入东方公司 100 件某产品,每件销售价格为 22.5 万元。东方公司已于当日收到 M 公司货款并交付银行办理收款。该产品已于当日发出,每件销售成本为 18 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东方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按每件 27 万元的价格购回全部该产品。东方公司将此项交易额 2 250 万元确认为 2008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并计入利润表有关项目。无确凿证据表明该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假定按税法规定,东方公司销售商品时确认收入,因商品售后回购业务而计提的利息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3)2008 年,东方公司着手研究开发一项新技术。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咨询费、材料费、工资和福利费等共计 300 万元,其中费用化支出 202.5 万元。至 2008 年末该技术尚未达到预定用途。东方公司上述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300 万元,2008 年末在“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余额 202.5万元、“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余额 97.5 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后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
(4)东方公司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对公司办公楼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发生材料、人工等费用共计 405 万元。装修工程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完成并投入使用,预计下次装修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装修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该办公楼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 6 年,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450 万元。东方公司对自有的类似固定资产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东方公司将上述该办公楼的装修支出于发生时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并于投入使用时转入管理费用。
假定就办公楼装修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抵扣的金额,与会计制度规定的装修费用计入当期费用的金额相同。
(5)2008 年 12 月 19 日,东方公司与 N 公司签订了一项产品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产品销售价格为 2 250 万元;产品的安装调试由东方公司负责;合同签订日,N 公司预付货款的 40%,余款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结清。东方公司销售给 N 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相同。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东方公司将产品运抵 N 公司,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 1 800万元。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有关安装调试工作尚未开始。假定安装调试构成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上述交易,东方公司在 2008 年确认了销售收入 2 250 万元,并结转了销售成本 1 800 万元。假定按税法规定此项业务东方公司 2008 年应确认销售收入 2 250 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 1 800 万元。
(6)2008 年 10 月 1 日与 K 公司签订了定制合同,为其生产制造一台大型设备,不含税合同收入 1 500 万元,2 个月交货。2008 年 12 月 1 日生产完工并经K 公司验收合格,K 公司支付了 1 200 万元款项。东方公司按合同规定确认了对 K 公司销售收入计 1 500 万元,并结转了成本为 1 200 万元。由于 K 公司的原因,该产品尚存放于东方公司,东方公司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余款尚未收到。
(7)2009 年 2 月 15 日,东方公司的某债务人所在地区发生特大地震,应付东方公司的 234 万元货款无法支付,该款项因 2008 年 12 月购买商品所欠。
东方公司没有调整报告年度的相关项目。
假定:
(1)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东方公司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2)不考虑除所得税、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3)各项交易或事项均具有重大影响。
要求:
(1)判断东方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计算东方公司 2008 年应交所得税。
- 2019-07-27·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十
- 2019-07-27·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九
- 2019-07-27·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八
- 2019-07-27·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七
- 2019-07-27·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六
- 12019-07-25各省份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专题
- 22019-07-25各省份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专题
- 32019-07-252019年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
编辑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