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一、用户注册
(一)原系统用户:2017年11月24日前持有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直接通过“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平台”)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二)新用户:2017年11月24日前未持有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前,需进行新用户注册。如下图所示:
1.登录继续教育平台首页;
2.在首页左侧点击“新用户注册”,如下图所示:
在“个人用户注册”页面输入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其他)、性别、手机号、密码、确认密码、验证码,点击“立即免费注册”,提示“您已经成功注册为个人用户”即完成注册。
二、信息采集
1、个人用户登录或者注册成功后,点击左侧“个人信息修改”,系统会自动跳转到个人信息修改页面,若登录状态已退回首页,可点击首页左侧“个人信息”进入“个人信息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修改”中各项内容,其中:“一寸照片”、“证件图片——个人信息页”、“证件图片——有效期页”、“学籍证明文件”、“专业证书图片”、“工作证明文件”需上传相关清晰图片。
3、信息填写过程中,如需保存,请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下次登录时还可继续填写或修改。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审核”,相应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意见。已提交审核的信息只可查看,不可编辑。
三、有关说明
1、“户籍所在地”按照身份证件上注明的信息为准。
2、若为在校生,“学籍所在地”按照就读学校实际登记地点为准,“毕业时间”按照学制要求,填写预计毕业时间;“学籍证明文件”可以上传学生证,也可以上传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需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
3、“工作单位登记部门”按照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如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是海南省工商局,则“工作单位所在区域”选择海南省省本级,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是海口市工商局,则“工作单位登记部门”选择海口市市本级,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是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则“工作单位登记部门”选择海口市龙华区。
“实际工作地”按照单位实际办公地点为准,此项内容应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中标明的实际工作地一致。
4、“工作单位经济类型”若选择了“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单位级别”按照预算经费领拨关系确定,若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预算安排的,以主管部门级别确定。
5、“工作单位经济类型”若选择了“上市公司——国有控股”、“非上市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单位级别”按照国有股权投资权属级别确定。如海南省人民政府为出资人,委托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工作单位级别”为省级。
6.“单位工作证明”需按照《工作证明(模板)》(包括个人和集体模板)填写并盖章,开具工作证明时,若同一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人数较多,可合并按照集体模板开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同一证明上传。
7.平台登录时间过长,信息保存时可能提示“修改失败”,请重新登录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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