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考区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友情提醒:
1.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场审核地点为: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排队取号。(取号具体时间段为8:00-11:15,14:30-16:45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取号,错过取号时间段将无法取号。)
4.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任何培训机构委托报名。
5.报考人员须提供继续教育记录,用于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如: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须提供近5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考生可到“厦门市财政局网站”Ø“会计之窗”Ø “厦门会计人员信用查询”栏目自助下载打印)
一、报名条件(按照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破格报考。
①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荣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④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二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⑤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会计人员职称评审。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地点
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厦门地区考生全部实行先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后现场资格审核,再网上交纳报考费用。请考生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
(一)考生上网注册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上网注册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报名网站要求自行上传照片,照片要求请详见报考网站具体说明,照片必须为清晰、彩色、完整的近期证件照,否则现场无法进行资格审核。)
网上注册时间:2019年3月10日至3月30日
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中级资格审核要求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3月26至31日
(取号时间:8:00-11:15,14:30-16:45;审核时间:8:00—11:30,14:30—17:00)
审核地址: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201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由本人在“信息表”指定位置上承诺签名确认,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201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在“信息表”上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和从事会计工作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条件中所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均须原件)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居民身份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高级资格审核要求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3月29至31日
(取号时间:8:00-11:15,14:30-16:45;审核时间:8:00—11:30,14:30—17:00)
审核地址: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信息表”,并由本人在“信息表”指定位置上承诺签名确认,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201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送到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在“信息表”上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和从事会计工作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三)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24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报名网站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四)发票领取
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后凭网上缴费平台自动生成的财政票据识别码于2019年9月7日之前到缴费系统指定的网点自助打印报名费发票。(请考生务必牢记网上缴费平台提示的发票打印相关信息,否则将无法打印发票。)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科目
1.中、高级资格考试将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3.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7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8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8日,考试时间为08:30-12:00。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19年度中、高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五、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一)没有身份证的人员(军人和武警)须完全按照军官证或士兵证上所给的编号填写,即汉字及数字均要填写上。例如:军官证号:南字第12081123号,下划线的部分都要填写上。
(二)港澳考生直接填写港澳居民证号,台湾或其他无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的考生填写护照号。
(三)因系统原因,已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不能再更改,请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若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将无法补报名。
六、教材事宜
考生可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在3月20-31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进行征订。
七、准考证事宜
打印准考证及查看考试成绩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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