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
商品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商品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
对商品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不属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载明内容包括:出租人姓名(名称),承租人姓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资料来源考试网校老师主讲教材精讲班课程,完整讲义下载进入个人中心>>
报班:备战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无基础全科通关方案,全新课程套餐,快速提高分数,取证必修课!立即查看>>
VIP班 |
教材精讲班 | 张洁函 | 考点强化班 | ||
基础班 |
教材精讲班 | 张洁函 | 考点强化班 |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房地产经纪人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